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 Chinese Society for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通讯·第11号 New Letter No.11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秘书处 编 2000.3 Beijing
目 录 编者按 学会文件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章程 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重新登记启示》的通知 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理事长席泽宗院士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20年回顾 国际科学史与科学哲学联合会科学史分会主席致词 关于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给中国科协的汇报 第六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组成名单 学会动态 北京市市长刘琪关于申办第22届国际科学史大会给第21届大会主席团的信 参加第21届国际科学史大会中国代表团工作汇报 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筹办第十届国际中国科学史国际会议 会议简报 第七届全国技术史学术研讨会纪要 附席泽宗理事长给第七届全国技术史学会的贺信 第六届全国技术史学术讨论会简讯 纪念居里夫妇发现钋、镭10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 王锡阐纪念馆开馆仪式在江苏举行 徐寿诞生180周年纪念会 纪念祖冲之逝世1500周年学术讨论会暨祖冲之纪念馆落成揭幕仪式在涞水举行 秦九韶纪念馆落成暨纪念秦九韶学术讨论会 学会档案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成立大会纪要 第一届至第五届理事会名单 兄弟学会 国际科学史与科学哲学联盟科学史部 国际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协会科学史部章程 历次国际科学史大会 学会通知
编者按 在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新选举的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决定恢复编辑出版学会通讯,并责成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由于秘书长随即应邀去美国施密森研究院作长达一年的访问研究,加之学会专任秘书李安平先生在2001年初调动工作,使得通讯没有按计划面世。学会秘书长应该向全体会员道歉。在韩建平博士临时代理学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期间,着手重新整理学会因多次人事变更而导致的比较凌乱的档案资料,将能找到的资料录入计算机,使得学会秘书处工作的正规化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本期通讯的材料大多数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在此,学会秘书处向李安平和韩建平两位先生表示感谢。 如何办好学会的通讯,应该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我们觉得学会通讯应起到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和会员之间的沟通作用,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定、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分会的重要活动、会员的学术资讯以及会员的各种建议和批评等信息定期地传达给会员。参考国际国内一些学会的经验,我们设置了“学会文件”、“重要活动”、“会议简报”、 “学会档案”、“兄弟学会”、“会员资讯”、“会员信箱”等栏目。对于学会重大的活动,则设专栏予以介绍。这些构想,若没有各位会员和各个专业委员会或分会提供资料,是无法做到的。作为会员间的资料交流,我们特别希望会员介绍自己或者其他会员的生平、学术、重大学术活动以及获奖等信息。由于学会档案不尽完备,我们也恳切希望会员提供有关学会的历史资料。 由于我们没有编辑学会通讯的经验,热忱欢迎各位会员对通讯的编辑以至学会的工作、科学技术史学的学科建设和学会秘书处如何为会员服务提出批评和建议。学会通讯将自本期起每半年编辑一期,我们期待着会员们积极赐稿。
◇学会文件◇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章程 (2000年8月23日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英文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of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为:中国科技史学会CSHST。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科技史工作者组织起来的依法登记的学术性的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本学会宗旨是团结广大科技史工作者,促进科技史工作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史人材的成长和提高,普及科学技术史的知识。 第四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挂靠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其办事机构,党、政工作隶属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管理。 本学会会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37号;邮编:10001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围绕科学史研究与普及及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会议,交流研究成果和经验,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学术团体和学者的学术交往和友好联系; (三)推动科技史的教育和普及工作; (四)编辑出版科技史刊物,介绍国内外科技史学术动态; (五)对国家各项建设有关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 科技史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六)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史工作者。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通讯会员)。 第七条 个人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有一定学术成果和独立工作能力者; (五)从事科技史工作五年以上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者; (六)个人入会,须由本人申请,两名会员介绍,经学科委员会审查合格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入会。 第八条 团体会员:凡从事科学技术史专业的学术团体经申请,由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可以被接受为本会团体成员。可参加学会有关活动;取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执行学会的决议和接受学会委托的工作;按期交纳人会费;选派代表参加学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 通讯会员:从事科技史的外籍学者,自愿加入本学会者,可申请为通讯会员。通讯会员可优惠或免费得到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在学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学会可酌情减收其会议注册费;支持学会工作,交流学术资料、互通信息,完成学会委托的任务;定期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学会工作者有建议、批评权; (二)参加学会有关学术活动和获得学会有关学术资料; (三)遵守学会会章,执行学会的决议和积极完成学会委托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交纳数额及办法由理事会决定; (四)撰写学术论文及有关著作并承担普及科技史知识的任务; (五)承担学会组织的咨询工作; (六)具有较高威望,对科技史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中外科技史学者,热心参加和支持学会工作,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可以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七)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在四年内不交纳会费者,停止享受会员的权利。会员如有明显损害本学会声誉和利益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学会最高领导机关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确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 (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学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 (五)审计学会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为会务执行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二)制定学会工作计划; (三)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 (四)制定各类会员会费数额及交纳办法; (五)筹措学会活动经费,定期向会员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六)筹备和召开下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组成: (一)理事会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科技史工作者。理事任期四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届,但间隔届可以重新当选,每届应有三分之一的理事被更新。理事长连选得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理事会理事人数由常务理事会确定,规模适中,中青年不低于三分之一。 (二)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会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出,人数由当届理事会决定。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聘任。 (三)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 (四)在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设若干专职干部,组成学会办公室,协助处理学会日常工作。 (五)理事会聘请对科技史研究有重大贡献及影响或热心支持科技史事业的科学家、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士为名誉理事、名誉理事长,向他们提供有关学会活动的资料并听取他们对学会工作的建议。 第十五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应专职,或指定副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七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八条 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 第二十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人代表,必要时理事长可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实施法人代表职权。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商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拨款; (二)单位资助; (三)捐赠; (四)会费; (五)举办企事业和咨询服务等收入; (六)建立学会基金。 第二十三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人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 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须下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为学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重新登记启示》的通知 [(2001)科史学字第(004号)]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为尽快完成会员重新登记工作,本学会办公室拟在《自然科学史研究》和《中国科技史料》上刊登会员重新登记的启示,希望各专业委员会予以积极的支持。 附1:《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重新登记启示》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是由我国科学技术史工作者于1980年组织起来的学术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广大的科技史工作者,促进科技史研究工作的繁荣与发展,提高科技史工作者的水平,向公众传播科技史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学会的使命,我们希望能与会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为此,今后我们将定期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以便即时了解会员的一些基本情况。会员重新登记的手续如下: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向各专业委员会索取《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后交由各专业委员会转送本学会办公室,由学会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对合格者发放会员证。现将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通告如下:
附2: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登记表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 2001年6月1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37号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64043288 E-mail: e6@cast.org.cn
◇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 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000年8月22日)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自1994年8月被选出以来,至今的6年时间内,在科协书记处和学会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全体理事和会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清理整顿加强了组织建设,坚持民主办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广泛进行科普宣传,为提高科学技术史的研究水平,促进科学史研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增进海内外同行的合作与友谊作了大量工作,在学术研究、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批重大的研究项目正在顺利进行,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业已问世。一批科学史硕士生、博士生和其他青年学者正在茁壮成长。据不完全统计,在有关高校和研究单位中己有了20余个不同类型的科学史研究机构,特别是1999年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建立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与中国科技大学共建的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使科学史的研究在向学科建制化方向上前进了一步。他们与原有的科学史研究机构一起构成分布于全国10多个城市的研究组织网络,极大地促进了科学史研究和教育工作的发展。由于上述努力,学会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中国科协评选1997-1998年度第二届全国先进学会时,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获得了先进学会荣誉称号。 现将6年来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若干设想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学术活动 开展学术活动是学会的基本工作之一,随着改革开发和中外学术交流的发展,科学史的研究学术活动十分活跃,为此,我们立足国内,走向世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促进科学史的发展和人才的成长作出了积极的努力。6年来,学会共举办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40余次,各专业委员会结合自身研究工作的特点,举办学术会议60余次,交流学术论文3000余篇。 中国科学技术史国际学术会议是我国唯一以中国科学技术史研究为主题的国际学术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在1995年3月8日召开的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协调了与东亚科学、技术与医学史组织和会议的关系,于1996年1月6-21日在深圳成功举行了第七届国际中国科技史学术会议,决定恢复召开国际中国科学史会议并于1998年在柏林举办了第八届国际中国科技史学术会议,与此同时,学会每年积极支持和配合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相继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活动,开展了与国外有关机构的合作、学术交流、讲学和访问研究等。1996年8月18日至20日,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清华大学科技史暨古文献所与国际汉学们柏林工业大学科技中心共同举办了第一届中国科技典籍研讨会,参加会议的中外学者30余人,对推动中国科技典籍的重要学术作出整理了努力。如,1996年8月26-8月31日,在韩国汉城大学举行了第8届东亚科学史会议,学会有30多人出席会议,会上,学会理事长席泽宗院士,学会会员的其他青年学者的论文在会上进行了报告和交流受到与会者的广泛好评。1997年7月20日至26日,在比利时召开了第二十届国际科学史大会,学会有10位会员出席。通过上述努力,增进了各国科学史家对中国科技史研究工作的了解,交流了思想,对推动中国科技史的研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科学技术史的研究日益受到国际科学史界的重视,目前学会有 2 人担任国际科学史学会理事、 1 人担任国际东亚科学技术医学史学会副主席、 2 人担任国际科技史研究院院士、3人担任通讯院士、对团结国内科技史力量,加强同国际科技界的联系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6年来,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讨论会,如1998年的数学史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年会、1998年11月22-25日天文学史专业委员会召开的纪念王锡阐学术讨论会,1997年10月6-10日在徐州召开的全国天文学史讨论会,对于促进学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纪念王锡阐会议还得到吴江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提供了会后学术论文集的出版经费。 1997年10月23-29日在农学史专业委员会在江西南昌举行的第二届农业考古国际会议,邀请了美国农业考古学术考察团赴江西考查,美国考古学家和学会农业专业委员会合作,鉴定了江西县仙人出土的稻作遗存,距今约14000年,大大提前了我国水稻起源的时间,在国际考古界和农学界引起轰动,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科技文化。 1997年12月10-16日,在云南昆明举行了第十三届中华医史学术会议中国少数民族医史专题讨论会。会议期间,代表们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医院参观并作实地考查,该会就少数民族医史研究进行了广泛交流,对于推动我国少数民族医史研究,促进民族医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技术史专业委员会在成功地举办了纪念中国近代杰出科学家徐寿诞辰180周年学术讨论会后,协助徐寿后裔和无锡市政府为徐寿墓迁址作出了积极努力。徐寿的原墓地位于无锡郊区的一片菜地之水塘边,由于地势低凹,致使徐墓长期被浸泡在水中,杂草丛生,惨不忍睹。为此,技术史专业委员会协助徐氏后裔多次向无锡市有关单位呼吁,学会有关领导也帮助作了大量工作,在钱伟长副主席的过问下,督促成了徐墓的迁移。徐寿墓新址在无锡西郊的孔山麓梅园公墓的附近。该处地势开阔,山明景秀,无锡市准备把它建成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9年9月24日,举行了徐寿新墓落成揭幕仪式,新墓由无锡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设计。墓碑为钱伟长手书。对于徐寿墓的迁址,各方面,特别是徐氏后裔反映良好,认为这是缅怀先贤、弘扬科学精神的义举德政。 1997年5月12-16日,物理学史专业委员会在苏州成功地召开了第九届物理学史学术年会。1999年3月1-7日,物理学史代表还到台湾高雄师大参加了“科学史、科学哲学与科学教育研讨会”,作了“充分发挥物理学史的教育功能”的报告,反映热烈。参观了当地的普门中学和中山大学。会后应台湾不少大中学校教师的要求,在大陆为他们邮购了与物理学史有关的书籍近300册。同时在北京和杭州,为北京市和浙江省100多位中学教师讲授“物理学史引入物理教学”知识并普及物理学史知识(讲习班共7天)。各地在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工作的物理学史工作者利用暑假中学继续教育学班讲授物理学史知识,普及面达700人次。 全国地方志研究会在1999年8月举行了第五届代表大会。此次会议有26个省、市、自治区的69位代表出席。会议讨论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研究会章程修改意见,表彰了43名研究会先进工作者和19篇优秀论文,评选出6部优秀科技志书,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会议讨论、交流了有关编修、续修与开发利用科技志经验和体会,探讨了“科技年鉴”、“科技史”方面的编著问题。同时地方科技史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全国新编地方志成果展览会”。获得了有关领导的好评。国家科技部办公厅的同志十分欣赏这些资料,要求代为收集这类资料。并且编辑出版《科技史志》杂志。该刊第1期已经出版,发表学术论文及会议资料等共32篇,共计10万字。 6年来,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每年都有30多部学术及科普著作出版。近年来出版的有:董光璧的《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王应伟的《中国古历通解》,席泽宗的《中国文化里的科学方法》,陈久金、杜升云、徐用武的《贵州少数民族天文学史研究》、汪子春等编写的《世界生物学史》,罗桂环的《中国环境保护史稿》、陈美东等编写《中国科学史》系列丛书,宣焕灿的《十大天文学家》及夏商周断代工程天文组的系列论文,赵匡华、周嘉华等人编写的《中国化学史》、原技术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吴熙敬主编的《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一书,经过多年努力,在路院长的关怀下终于在1999年底问世。刘兵主持翻译的《科学大师传记丛书》、《三思文库-科学家传记系列》,李醒民主编的《世界界著名科学家评传丛书科学巨星》、刘树勇的《中国古代物理学史》等。 我学会成员卢嘉锡、席泽宗主编的《彩色插图中国科学技术史》和吴国盛著《科学的历程》被科技部、中科院、中国科协等单位联合评为“20世纪科普佳作”,郭书春、刘钝主编的《李俨、钱宝琮科学史全集》、陈美东主编的《中华文化通志·科技卷》均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荣誉奖,华觉明主编的《中华科技五千年》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1999年度全国科技进步(科技著作)二等奖、99年度优秀科技著作二等奖、99年度山东省优秀图书特别奖。由我学会会员参加编写、清华大学多媒体教育软件研究中学等单位联合制作的《中华科技五千年》多媒体光盘荣获莫必斯杯国际光盘大奖赛区提名奖。李迪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科技史丛书》和陈久金等编著的《中国科技典籍通汇》均获得国家图书出版奖提名奖。 二、科普工作 学会6年来,重视和加强了科普工作,特别是在揭批“法轮功”的斗争中,学会旗帜鲜明,拥护和支持国家对法轮功的采取的决策。学会各委员会也积极参加揭批“法轮功”,宣传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破除迷信的斗争。天文史专业委员会的许多会员,结合天文科学知识,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方面做了贡献,他们在电视、报纸文章中,揭露行星大十字所谓世界末日说骗人本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例如,宁晓玉从天文学发展的历史角度出发,从人类认识天文学,从地心说、日心说到现代天文学发展的探索,证明了天体是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否定了封建迷信宣扬的上帝是神创造的观点。学会地理学史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前进结合地理学发展的历史,揭露和批判了法轮功宣扬的地球毁灭的谬论。特别是化学史专业委员会的郭正谊同志长期通过宣传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与各种伪科学进行不折不挠的斗争。多次批判法轮功,亲往许多省市向广大群众做报告,揭露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和种种谬论。受到人们的好评。 学会还配合科协常委会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联盟发起的提倡科学精神,反对伪科学,破除迷信的学术讨论会提交了论文,理事长席泽宗院士、秘书长王渝生研究员都经常参加会议,他们的发言受到与会者的好评,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学会还积极参加了中国科协、国家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大学科普展览,并参与了展览大纲和展览脚本的编写,这一展览于3月22-28日,在军博展出以来,社会反响强烈,首都各界群众10万多人参观了展览。4月2日晚,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胡锦涛、李岚清、姜春云、温家宝、吴阶平、周光召、任建新,参观了展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江泽民称赞展览办德好,很有教育意义,对帮助人们进一步认清“法轮功”等斜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科学素养有积极作用。 反对封建迷信,捍卫科学尊严要大力加强科普工作。为此,学会积极配合中国科协的科普活动,为庆祝中国科协成立四十周年,学会参加四十年活动书刊展,举办万名院士,百场系列报告会。 在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首届年会上,学会负责提供了“回顾与展望”大型科普展览的文字材料、图片资料,较好地完成展览的有关筹备工作。使这一大型展览顺利到中国科协学会的主会场展出,受到领导和代表们的好评。这套大型科普展览经过补充和修改以后,在1999年12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普大会上进行展出,受到国家领导人以及会议代表的高度评价。 学会积极与新闻媒介建立栏目开展科学史普及工作。在《科技日报》上设“科技日历”专栏,自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600字,撰写历史上今天的科技人物、科技事件等,反映良好;在《中国科学报》科普周刊设“科学史”专栏和“科技半月历”专栏,发表科普文章20余篇。并在1997年6月30日《科技日报》上以整版的篇幅介绍了《物理女杰-吴健雄》的科技成就,1997年12月11日整版《晶体管发明60周年》等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学会受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和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详委托,为中央领导同志提供有关材料《产业革命以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简述》和《中国古代科技成就及其现实意义》,十五大报告和江总书记访美时在哈怫大学的讲演稿中部分采用。 由我会常务理事宋正海研究员发起组织的“天地人生讲座”到目前已举行了200多期,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科技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科技史料》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刊物对此予以报导和高度评价。这些内容广泛的讲座,对繁荣科技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由我会会员苏荣誉研究员等牵头组织的系列讲座“科学·历史·文明”就科学史本身、科学史与社会、经济、教育等的关系进行了有益探讨,影响很大。 1997年12月23日由中国科技史学会、中国电子学会和美国贝尔实验室等联合主办的“纪念晶体管发明60周年报告会”在北京科技会堂举行。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卢嘉锡,中科院院长、我会理事长路甬祥等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科院院士师昌绪、林兰英等分别作了讲话;我会秘书长王渝生研究员担任大会,组织委员会副主席,我会董光璧研究员作了“晶体管的发明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的学术报告。我会有数十人参加这次报告会。 1998年12月30日,由中国科技史学会和中科院自然科学史所联合组织了“纪念居里夫妇发现镤和镭100周年学术报告会”我学会有7位专家作了学术报告受到周光召主席以及与会者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例如,学会组织学会会员,积极协助做好由国家科委、中科院自然史所、山西教育出版社联合开展的一项大的科普工程即投入万元,在6年内,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编写数十本高级科普读物--科教兴国干部读本《科学与文明》丛书,对象主要针对广大干部。我学会积极配合,组织了一大批学和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到这个项目中去,有力地推动了这个项目的顺利进行。到1999年年初,有20本箸作与广大读者见面。 1999年,按照国务院,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补充规定的要求,学会在97、98年度开展了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了清理整顿的补充检查,进行了学会修改章程、建立了组织机构等工作。在清理整顿中,学会依靠挂靠单位中国科学院自然史研究所和所党委,认真做好对学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的审查工作,确保学会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事。同时,加强对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针对民政部对社会团体审计工作的要求,请专门审计机构认真审查了本学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建立了学会的独立帐号。通过清理整理,加强了学会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充实了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相应规章制度。使学会工作有了较大提高。根据民政部和中国科协关于社会团体重新登记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填报和登记,现已完成。 中国科技史学会在科技史学位级别设置中作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拟将科技史从理工类调到哲学类哲学学科下作为二级学科。学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各位专家学者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认为无论从学科性质、研究方向、研究人员、发展前景来看,都不应这样做。经过各常务理事特别是名誉理事长卢嘉锡、钱临照、柯俊,理事长路甬详和席泽宗亲自签名写信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王渝生秘书长多次反映情况,最后终于将科学技术史列为一级学科,可授予理、工、农、医硕士、博士学位,这对科学技术史整个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对各专业委员会及全国地方科技史志研究会的管理。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下设数学、天文、物理、生物、地学、金属、技术、建筑史等专业委员会。以及地方科技史学会,还有全国地科技方志研究会等近20个二级学会组织。我们加强了对所属二级学科的管理,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两年来,学会所属的二级学科都能结合本学科的实际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例如:1996年9月召开了全国地方科技史志研究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我们在此以后,听取了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会章程;以及今后开展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并对有关提高志书的质量、质书出版发现,以及由志转史等方面的工作交换了意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建系工作,1999年由学会挂靠单位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与上海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建立中国第一个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诞生,使得科学史的研究工作走向了科学建制化的阶段。 四、学术期刊 中国科技史学会主办的两种学术刊物(季刊)《自然科学史研究》和《中国科技史料》每期各发行1800册。学会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在刊物到质量上很下功夫,1999年,《自然科学史研究》改组了编委会,邀请了国际知名科学史家担任编委或顾问,力求使刊物在内容、风格、形式上都上一个新台阶。在全国科技书刊评比中多次获得奖励和荣誉。此外,学会还协助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进行了多种书刊的编纂、出版工作。1996年由学会组织召开的第七届国际中国科技史会议论文集,是该系列中收录论文最多的一本、重要论文兼有中英文全文,中文论文有详细英文摘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年来,学会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总结起来,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概况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学会的经费太少,争取社会的支持也很有限,学会本应召开的一些学术会议由于经费原因未能召开。许多专业委员会则由于经费有限,以致无法开展学术交流。 2、各专业委员会相互之间沟通了解比较少。 3、根据1999年3月7日,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决定,要在1999年10月进行学会的换届工作,因种种原因尚未进行,拖到现在进行。 六、2000年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和经济建设的结合中作出贡献。 2、积极筹备争取第22届国际科学史大会于2005年在中国召开,该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在亚洲只举行过一次。 3、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学会的影响,争取社会各界对科技史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争取更加广泛的支持。 4、进一步加强科学史研究、普及和教育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更广泛地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反对形形色色的各种伪科学和封建迷信,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争取尽早在各大学都能把科学史作为一门必修课的最终目标作出阶段性的努力。 6、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建立学会的科普工作委员会,积极进行科学史研究和普及工作,今年要结合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的组织建设,特别是要建立学会之家,使学会成为会员的家,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解决会员的工作和生活的困难。 应该说,科技史事业正面向机遇和充满希望的未来,此时,我们不会忘记先辈们的开拓之功。在这6年半的中我们先后走了,吴熙敬、洪震寰、赵红州、赵国胜、梁宗臣、薄树人,特别是我们的名誉理事长,钱临照先生。他们对科技史事业的巨大成就和总结,将永远的激励我们为繁荣发展科技史事业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 席泽宗院士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20年回顾 见《中国科技史料》2001年第1期。 ★ 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六届代表大会的情况汇报 [科史学字第012号] 中国科协: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于2000年8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六届代表大会暨庆祝学会成立20周年大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8月22日上午,学会召开了第六届代表大会暨庆祝学会成立20周年大会的开幕式。来自北京、辽宁、吉林、山西、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安徽、上海、江苏、湖北、云南、广西、贵州、湖南等地的107位代表出席了这次大会。国际科学史联合会主席、印度世界文化中心教授B. V. Subbarayappa博士和国际东亚科学、技术与医学史学会主席、汉城大学教授金永植博士也应邀出席了这次大会。 开幕式由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