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伴随着学会学术活动组织方式和经费筹措方式的变化,本届理事会在换届伊始时制定的一些规章与措施,已经开始与实际工作发生冲突。为此,学会办公室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于2007年7月30号,以邮件的形式召开了第十次常务理事会。截止到8月7日,学会共收到曹幸穗、韩健平、江晓原、廖育群、刘兵、刘钝、罗桂环、汪前进、王士平、吴国盛、张藜、张柏春等12位常务理事表示同意的回复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1,学会章程原规定会员参与学会主办的会议,可享受注册费八折的优惠。由于近年来学会参与主办的一些会议属于国际性会议等,注册费较高,如按章程执行,会给会议的组织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学会办公室建议对原章程略做调整,即会员参与由学会主办的会议时,仍享受八折注册费优惠,但优惠上限为50元人民币。

  2,2005年第七届常务理会第三次会议曾就分支机构(包括相关单位)承办学会学术会议进行资助事宜形成如下决议:“每次会议资助的总额为两部分,一是基本资助一千元,另一部分是对实际参加会议的会员的补贴,为每人一百元。由于每年学会争取到的经费不等,因此,上述意见只是一个指导性条例。具体情况视该年度情况而定。”由于该决议仅为指导性,给学会办公室的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加之学会经费来源每年波动较大,按原决议执行存在一定的难度。建议取消基本资助,会员按每人一百元资助,但每次会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两千元。专业委员会每年可申报一项会议资助。由学会组织申报获得科协资助的会议,将不作为学会资助的对象。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办公室

                                  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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